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圖強林業局逐步完善林下資源管理體系,規范野生漿果資源采集、收購、加工、運輸管理,實現了資源保護與資源利用共贏。
林業局制定了林下資源采摘管理實施方案、林下資源經營管理實施辦法等6項制度。嚴格限定采集人員,以林業職工家屬為主,社會人員為輔,采集人員在經過防火、資源保護等知識培訓后,辦理林下資源采集證,憑證入山作業。森調部門科學調查,劃分野生漿果富集區10處。對采集區設置“局級+場級+單元”三級網格,林業局層面為一級網格,10個林場為二級網格,下設的39個管護站點為三級網格,對接每個林間地塊責任區。
規范野生漿果收購經營,設立中心收購點3處和臨時收購點15處。對流動收購車發放收購許可證,規定所有收購商在指定位置從事經營性工作。目前,日進山采集職工群眾4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