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前印發《自然保護地建設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試行)》,以規范自然保護地建設項目準入管控。
《負面清單》根據當前國家和浙江省關于自然保護地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相關規定,結合浙江實際,對建設項目準入實施分區分類管控。其中,確定了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的核心保護區,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的一般控制區,自然公園的嚴格管控區和自然公園的合理利用區4個管控分區,明確各管控分區的禁止類、限制類建設項目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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