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林業和草原局
關于進一步強化應急期間陸生野生動物管理的緊急通知
各市(縣、區)林業和草原局、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各自然保護地管理單位,局屬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切實承擔好陸生野生動物管控的職責,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管控的緊急通知》(林發明電〔2020〕1號)精神,現就做好野生動物管控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是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單位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有關文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進一步強化應急期間陸生野生動物管理。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和處置相關工作。
二、暫停野生動物馴養繁育行政許可審批及野生動物觀賞展覽。從該通知之日起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國內徹底解除之前,寧夏林業和草原局暫停各類野生動物馴養繁育行政許可審批,嚴禁在此期間擅自買賣養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對以觀賞娛樂為目的的動物園、野生動物展覽場所暫時關閉,停止觀賞展覽各類活動。
三、切實加強野生動物監管。對本區域野生動物分布區域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加強野外巡護監測。除疫病研究、疲情防控、維護公共安全需要以外,一律停止野生動物獵捕活動。各地、各單位要結合當地實際,研究細化野生動物野外監測巡護工作方案,加強轄區內野生動物重點分布區的巡護監測,發現動物異常或死亡情況要及時按程序上報,并按疫源疫病防控規定和措施做好就地無害化處理。同時要做好巡護監測人員自身的安全防護保障。
四、聯合監督檢查,切斷非法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渠道。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聯合公安、交通、防疫、衛健、市場、網監等部門,對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市場經營、網絡銷售等各個環節開展全面逐一排查,督促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單位做好隔離、清潔、衛生消毒、監測檢疫和疫情防范等工作,阻斷疫源野生動物與家禽、家畜和人的接觸途徑。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行為,杜絕獵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
五、加大監測力度,扎實做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工作。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有關野生動物繁育利用單位要加強繁育利用監督檢查,密切關注野生動物健康狀況,對出現非正常死亡或疑似疫病的,嚴格執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網絡直報制度,做到第一時間向上一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和當地衛生、獸醫主管部門準確上報信息,配合做好病發場所隔離封控和樣品采集、送檢等工作。
各部門在接到野生動物救助信息或電話請求時,要在第一時間組織專業人員及時趕赴救助現場,全面了解需救助動物的情況,禁止擅自救助、擅自飼養野生動物。同時,要加強從業人員健康安全保障,配備安全防護設備,強化疫病防控知識教育和培訓,有救防范人與野生動物交叉感染疫源、傳播疫病等情況。
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1月26日